國學爭鳴:文學自覺不能提得太早
欄目分類:國學資訊 發布日期:2016-07-22 瀏覽次數:次
我們認為,文學自覺不宜提得太早,因為文學的自覺首先需要人的自覺。中國文學的全面自覺,只有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才真正完成。具體理由如下:
一、生命意識的增強。中國人對自身個體生命存在及其價值的認識有一個發展的過程。從西周到兩漢,一些走在時代前面的思想者,如屈原、司馬遷等,對于個體的生命價值有初步的確認和強烈的渴求。但從普遍來說,在禮樂文化背景下,人的依附性很強。到了漢末,儒家一統的文化結構受到強烈沖擊。《古詩十九首》有對人生的拷問,如“人生非金石,豈能長壽考”,李澤厚《美的歷程》說“它實質上標志著一種人的覺醒,即在懷疑和否定舊有傳統標準和信仰價值的條件下,人對自己生命、意義、命運的重新發現、思索、把握和追求”。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魏晉南北朝時代被稱為“人的覺醒的時代”。
二、文學價值的重視。曹丕《典論·論文》稱文章是“不朽之盛事”,就是對文學與人生價值的探討。劉勰《文心雕龍》的文學觀念雖然有禮樂文化的大背景,但他畢竟生活在“人的覺醒的時代”,對個體的生命和文學的價值有自己的思考。《序志篇》說:“形同草木之脆,名踰金石之堅,是以君子處世,樹德建言,豈好辯哉?不得已也!”劉勰認為,“宇宙綿邈,黎獻紛雜”,個體要“拔萃出類”,只有靠“智術”,也就是自己的聰明才智。他自己著《文心雕龍》的根本目的是“立家”,即要自成一家,也就是要通過著書立說來實現個人的人生價值。
三、個體情感的重視。魏晉南北朝,儒家一統的文化格局被打破,個人情感的抒發空間得到重視。陸機《文賦》提出“緣情觀”,就體現這一時代的文化信息。到劉勰《文心雕龍》,“情”得到更多的闡發,如說“人稟七情,應物斯感”;“情以物興”,“物以情觀”;“登山則情滿于山”,“情饒歧路”,“情數詭雜”,“情變所孕”;“情動而言形”,“情性所鑠”等。這些“情”的具體內涵各異,但劉勰重視“情”的自由抒發是毫無疑問的。
四、文學形式美的張揚。語言形式是文學的本體,在禮樂文化背景下,語言形式即“文飾”是受到限制的,所謂“文勝質則史”,但在文學覺醒時代,文學形式得以張揚。詹福瑞《中古文學理論范疇》指出:“‘文’的內涵越來越純化,越來越接近于我們今天所說的文學。‘麗’的藝術特征的認識也就越來越深入,要求也越來越強烈。”如曹丕《典論·論文》即提出“麗”的文學主張。《文心雕龍》有多篇文章專門展開對文學語言形式的探討。劉勰認為,“立文之道,其理有三”,分別指形文、聲文和情文,如果說“情文”屬情感內容范疇,那么“形文”“聲文”則歸語言形式范疇。
五、文學批評的全面性增強。在魏晉南北朝之前,也有一些談論文學的文章,但都是針對某一部著作或某一種文學。曹丕、陸機等人的文論則針對的是文學的多方面問題,文學批評的全面性加強。到《文心雕龍》,其思考的文學問題更是全面。劉勰甚至對他之前的文論都表示不滿,認為它們“各照隅隙,鮮觀衢路”,“并未能振葉以尋根,觀瀾而索源”。《文心雕龍》自身結構的全面性和體系性,關涉到文學系統的各個環節,體現出對文學規律的探討進一步深入。
(吳中勝,作者單位:贛南師范學院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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