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民俗語匯與古代人生禮儀
欄目分類:國學資訊 發布日期:2016-06-21 瀏覽次數:次
婚禮過程中積淀下來的紅色民俗語匯更是不勝枚舉,如新娘新郎要“戴紅花”,“穿紅衣”,門前要貼“紅喜聯”,“掛紅燈”,“放紅炮”,屋內要“點紅燭”,新娘要蒙“紅蓋頭”,從下轎到進入夫家雙腳不能著地,要“走紅氈”,以示娘家與夫家同為姑娘之家,不有界限。據考,此俗始于唐代,明外方山人《談征·事部》有:“今人娶婦,輿轎迎至大門則轉氈以入,弗令履地。讀白太傅《春深娶婦家》詩云:‘青衣轉氈褥,錦秀一條斜。’則此俗唐時已然矣。”同時主人家行婚禮要給下人發“花紅”,即賞錢,舊時風俗,插金花披紅綢是表示喜慶的意思,名為“花紅”,因此在喜慶時給仆役的錢物也叫“花紅”。現在仍有此稱,意義卻有所擴大,如職員所得獎金或年終分紅也都稱為“花紅”。
下面說一說古代婚儀中最有特色的“紅蓋頭”。蓋頭習俗究竟起于何時,有人考證說此俗源于“以扇障面”的婚俗,而這種婚俗則始于魏晉。宋代則是蓋頭代替了扇子,南宋江已很普遍。據南宋吳自牧《夢梁錄》卷二十“嫁娶”對此有了明確的記載:“(新郎新娘)并立堂前,遂請男家雙全蓋頭,民俗學者有各種解釋,如遮羞說、搶婚遺意說、禳解邪煞說、降太喜神說等各種民間說法,而另有一種解釋似乎更合情理,認為該俗根源于宋儒道學的影響。考查一下宋代的服飾可以發現,蓋頭在宋代是婦女普遍的一種頭飾,或直接蓋在頭上或系在冠上,一般用皂羅制成,無論是日常生活還是外出活動都不離頭。其作用不僅是遮陽或防塵,也是為了遮羞,以防男子窺視。因結婚乃人生一大喜事故而取紅色成為“紅蓋頭”。由此可見,宋代婦女是不可以隨意地“拋頭露面”的。南宋是儒家道學思想居于統治地位的時期,其宣揚的“存天理,滅人性”,“餓死是小,失節是大”的論調成為當時婦女行為的種種禁錮。在這種意識形態的操縱下,自然出現了蓋頭蒙面的婚俗。
其實,古代的婚姻習俗是經歷了一個由“黑”到“紅”的一個轉變過程的,并不是一開始就尚紅的,古代迎親多在夜間進行,而且有“乘墨車”的習俗,迎親者服飾也以墨色為主。古人以夜為陰時,黑為陰色,正與娶妻所謂“陽往而陰來”相呼應。而人類文化學家則認為這種禮俗出自古代動奪婚之遺,也有一定道理。后來雖仍有夜間迎親現象但也早已由尚黑改為了尚紅。
色彩民俗語匯與喪葬文化
民間與婚嫁的“紅喜事”相對稱的是“白喜事“,即喪事。為何喪事也稱喜事呢,這可能要追源到古人的死亡觀念。在以往的幾千年里特別是佛教傳入以后,其宣讀講的“輪回”“轉世”的觀念成為下層民眾精神生活的根深蒂固的一部分,加之統治者大力推揚,以及人們認為死是生命的終結,而是人生旅途的一種轉換,即從“陽世”轉到“陰世”,因此,人從死去的一刻起就意味著踏上了新的旅途,開始了一種新生活。如果前世修得圓滿來世就可以投生為富貴人家,雖有封建迷信的色彩,卻也體現了一種豁達的生死態度。
與婚儀中的“紅”相比,喪禮中則以“白”為主,這是幾千年留存下來的至今保持得最本色的古風。這也體現了國人心中不變的孝道。色彩民俗語匯在喪儀中主要體現在喪服,如“白服”,“白孝帶”,“護白鞋”,“白布約髻”等名稱上。喪事服白由來以久,《高帝紀》:“寡人親為喪,兵皆縞素。”《蘇武傳》:“區脫捕得云中生口,言太守以下吏皆白服,曰上崩。”《荊軻傳》:“白衣送至易水上。”可見,不只是喪事,兇事也服白,是一種不好預兆的象征。《周禮》中還規定喪服所用白布必須是粗糙的未漂染的白麻布,以表示生者放棄世俗享樂而以清苦的自我折磨的生活來面對死者的亡魂。因此,喪服禁忌穿戴彩色或艷麗的服飾。“白布約髻”是很早就存在的喪禮,《周禮·問喪》中已有關于此的記載。具體指用白布從發髻后繞一周打結。現在喪禮中亦有此俗,只不過沒有了發髻只好系于額上,而更為普遍的做法是在腰上系“白孝帶”,以男左女右的傳統分別系于左右兩側,這可能是禮儀不斷簡化的結果吧。喪事中穿“護白鞋”也是后代才產生的,古人喪禮中要白服,白鞋,后來則直接在鞋面上掛塊白布即“護白鞋”以代之。
可見,色彩與民俗是兩種不同的文化,同時人們長期以來形成的對不同色彩的信仰本身也是民俗的一種表現形式,所以色彩與民俗之間必然存在著一種互融的關系,這種關系在語言上的體現就是色彩民俗語匯,這是兩種文化長期磨合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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