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藝術的意境美
欄目分類:國學資訊 發布日期:2016-07-15 瀏覽次數:次
中國書法藝術所追求和實現的最高目標就是意境。“意境”是以“意”寫“物”、寫“境”、寫“內容”、寫“內涵”。“意境”是書法藝術的核心,它主要給欣賞者呈現出了六種美感。
人格美
書為心畫,書法作品體現作者自身的人格魅力和審美情趣。孫過庭說:“雖學一家,而變成多體,莫不隨其性欲,便以為姿。質直者則徑庭不遒,剛很者又倔強無潤,矜斂者弊于拘束,脫易者失于規矩,溫柔者傷于軟緩,燥勇者過于剽迫,孤疑者溺于滯澀,遲重者終于蹇鈍,輕瑣者染于俗吏。”趙孟頫在《松雪齋書論》中說:“右軍人品甚高,故書入神品。”又云:“學書須要胸中有道義,又廣以之圣哲之學,書乃可貴。學字既成,且養于心中無俗氣,然后可以作,示人為楷式。”
不同性格特征的人,在作品中反映的精神氣質是各不相同的。不同的書體,也反映出不同人格氣質特征。書法藝術,是以藝術方式表達出的人格之美,具有活生生的人格化靈氣。
詩意美
所謂“在心為志,發言為詩。”作詩如此,寫字亦不例外。劉熙載《藝概·書概》:“寫字者,寫志也。”書法雖不似詩歌通過語言直抒胸臆,但它那藝術化的線條組合和筆情墨韻,同樣寄寓著作者的藝術情趣。一幅優秀的書法作品猶如一首優美的詩,情感篤深,意韻濃郁,使品味者有雋永之趣。當我們欣賞晉代書家的作品,就會感到如王羲之所說:“滴秋露而垂玉,搖春條而不長。若長天之陣云,如倒松之臥谷。或連或接,如花亂飛”的詩意之美。優秀的書法作品往往蘊含著醇厚濃郁的詩意,使書法的意境呈現出一種別具一格的書卷氣和詩意美。
韻律美
韻律在書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它最完美的體現了書家的創造能力。
書法也同音樂一樣講究章法,首寫一字,其氣勢須管到底,一字乃通篇之準,下字之首筆和上字之末筆之間要承上啟下,氣韻貫穿作品始終。如若其中某處缺少了這種銜接關系,則會使通篇氣韻不通。所以,最使人拍案叫絕的是書作中筆斷意連之處,筆斷如鷹擊長空,意連又扶搖而上,它不僅豐富了書法的表現力,而且增添了書法的含蓄感。
書法是靜止的音樂,書家飽含著自己的思想感情,通過線條的律動產生強烈的節奏與旋律,組成一幅靈動的交響曲,再加上章法的疏密虛實,從而展現出書法意境的音樂美。
自然美
《詩品·精神》云:“生氣遠出,不著死灰,妙造自然,伊誰與栽?”這種“妙造自然”,一是要求“取造化之文為我文,”達到審美內涵上的同自然之妙有;二是要求不矯揉造作,達到一種藝術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的“自然高妙”的境界。張旭偶見江島地平沙潤,不由興起,用錐尖在沙上劃起字來,發現筆劃沉穩凈潤,由此悟得了“錐劃沙”筆法;顏真卿看到雨水從屋檐流下,領悟行筆應為“屋漏痕”;王羲之觀賞白鵝游蕩悟得了意境,懷素觀云變幻悟得了變化和氣勢……這些都是“道法自然”在書法創作中的體現。書家與大自然的交融,自然成為書法精神對象并陶冶著書家的靈性,使其領悟到生命和藝術真諦。
力量美
東漢蔡邕《九勢》中提出“藏頭護尾,力在字中,下筆用力,肌膚之麗”;東晉衛鑠《筆陣圖》中提出“善筆力者多骨,不善筆力者多肉”;顏真卿的書法藝術正是以其豐腴渾厚的筆力和端莊雄偉的體式表現出一種清雅純正的高尚意境。
歷代書家無不以“力度”為根基,人們評王羲之的書法藝術:“力屈萬夫,韻高千古。”書法作品是否給人以力量的美感,關鍵在于筆力的遒勁與否。
“力”又指書家的功力。沉著而痛快的筆力不但能夠體現作書者腳踏實地的治學作風,同時也體現書者胸次廓徹的豪放氣度。因此,“力”又能夠展現出書者自由創造美的精神境界。
哲學美
書法藝術中也體現出對立統一的哲學思想。
黃庭堅《論書法》:“學書須要心中有道義,又廣之以圣哲之學,書乃可貴。”蘇東坡云:“大字難于結密而無間,小字難于寬綽而有余。”米芾《書論》:“字要骨格,肉須裹筋,筋須藏肉,秀潤生。布置穩不俗,險不怪,老不枯,潤不肥。”因此,書法藝術注重的是墨形成的點線及其變化以及其排列組合,這些因素則稱為形式。人造之物的藝術與自然之物的差別在于,前者的形式與性質的一致性,后者的形式與性質則互為表里。書法中的黑與白、疏于密、違與和、向與背、虛與實、粗與細、方與圓、枯與潤、濃與淡、動與靜、巧與拙、生與熟都反映出哲學規律的美。
書法是心的跡象、境的融化,意境是書法藝術的靈魂,意境是書法作品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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