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著名道士越州都督葉法善[隋唐五代]
欄目分類:道教人物 發布日期:2017-06-24 瀏覽次數:次
葉法善為唐代著名道士。字道元。括州括蒼縣(今浙江麗水 )人。出身于道教世家,自曾祖三代為道士,皆有攝養占卜之術。法善少不茹葷,傳符箓, 據稱尤能厭(壓)劾鬼神。顯慶(656~666)中,唐高宗聞其名,征詣京師,將加爵位,固 辭不受,求為道士,因留在內道場,供待甚厚。高宗篤信長生之術,令廣征諸方道術之士, 合煉黃白。據《舊唐書·方技傳》載:法善為此上言曰:金丹難就,徒費財物 ,有虧政理,請核其真偽。”高宗納其言,令罷其事,遣出方術士九十余人。自高宗、 則天、中宗歷五十年,常往來名山,數召入禁中問道。嘗力詆佛法,議者或譏其向背。睿宗 即位,稱法善有冥助之力,先天二年(712),拜鴻臚卿,封越國公,仍依舊為道士,居于京 師之景龍觀,又贈其父為歙州刺史。所受尊寵,時罕有其匹。卒后,玄宗降詔追贈越 州都督”。傳其有弟子百余人,唯暨齊物、尹愔為入室。
其生卒年莫能定。《舊唐書·方技傳》謂:生于隋大業之丙子,死于開 元之庚子,凡一百七歲。八年卒。”既云死于開元之庚子”,又云 八年卒”,已屬自相矛盾;且開元無庚子”。如不據開元庚子, 而據開元八年卒”,則是年為庚申”(720),壽數為一百零五歲 ,而非一百七歲”。《歷世真仙體道通鑒·葉法善傳》,似已查知其誤 ,企圖予以修正。
謂開元八年尸解于景龍觀。或言生隋大業丙子, 卒壬戌,蓋百有七歲。”其所云開元八年尸解,如上所說,解決不了凡一百七 歲”的矛盾;所云卒壬戌”,是對《舊唐書》開元庚子”的 修正,顯然是據壽一百七歲”推出的,并非另有所據,因此不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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