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保護
欄目分類:政策教規 發布日期:2016-07-15 瀏覽次數:次
中國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同時也規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法》、《民法通則》、《教育法》、《勞動法》、《義務教育法》、《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廣告法》等法律還規定:公民不分宗教信仰都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宗教團體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教育與宗教相分離,公民不分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各民族人民都要互相尊重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公民在就業上不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廣告、商標不得含有對民族、宗教歧視性內容。
中國政府頒布了《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以維護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條例規定:宗教活動場所由該場所的管理組織自主管理,其合法權益和該場所內正常的宗教活動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和干預。侵犯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將承擔法律責任。在宗教活動場所進行宗教活動也必須遵守法律、法規。
中國政府還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尊重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外國人在宗教方面同中國宗教界進行的友好往來和文化學術交流活動。外國人可以在中國境內的宗教活動場所參加宗教活動,可以應省級以上宗教團體的邀請講經、講道,可以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可的場所舉行外國人參加的宗教活動,可以邀請中國宗教教職人員為其舉行洗禮、婚禮、葬禮和道場法會等宗教儀式,可以攜帶自用的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制品和其他宗教用品進入中國國境。外國人在中國境內進行宗教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
中國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法律保障,與有關國際文書和公約在這方面的主要內容是基本一致的。《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視宣言》以及《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中關于宗教或信仰自由是一項基本人權,公民有宗教或信仰的選擇自由,不得以宗教或信仰原因為由對任何人加以歧視,有宗教禮拜和信仰集會及設立和保持一些場所之自由,有編寫、發行宗教或信仰刊物的自由,有按宗教或信仰戒律過宗教節日及舉行宗教儀式的自由,促進和保護民族、種族、宗教和語言上屬于少數的人的權利等,這些內容在中國的法律、法規中都有明確規定,并得到實行。
中國法律規定,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法律所規定的義務。在中國,任何人、任何團體,包括任何宗教,都應當維護人民利益,維護法律尊嚴,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這與聯合國人權文書和公約的有關內容是一致的。《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視宣言》中提出:“有表明自己選擇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其所受限制只能在法律規定以及為保障公共安全、秩序、衛生或道德、或他人基本權利和自由所必要的范圍之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提出:“任何鼓吹民族、種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加以制止。”無論信仰宗教的公民還是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也是一個現代文明和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
各國的歷史、文化和國情不同,這決定了各國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的實踐會有不同的特點。中國在強調保護信教自由時,也強調保護不信教的自由,把兩者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從而在完整意義上體現了宗教信仰自由。這是對公民基本權利更充分、更全面的保護。
中國政府認為,宗教信仰是公民個人的私事,而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維護國家的主權和民族的尊嚴,是包括信教和不信教群眾在內的中國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標和根本利益。因此,信教和不信教的人們可以做到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
宗教要與其所處的社會相適應,這是宗教存在與發展的普遍規律。中國人民正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國政府倡導宗教要與之相適應。這種相適應不是要求公民放棄宗教信仰,不是改變宗教的基本教義,而是要求宗教在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與社會的發展與文明的進步相適應。這是符合信教群眾和各宗教本身的根本利益的。
八十年代以來,中國部分地區出現了一些邪教組織,打著宗教旗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邪教組織的為首分子或歪曲宗教教義,制造邪說,蒙騙群眾,抗拒國家法律、法令的實施,煽動推翻政府;或利用迷信,裝神弄鬼,致人死傷;或聚眾淫亂,詐騙錢財,嚴重危害人民正常的生活和生產秩序。廣大人民群眾和宗教界人士對此深惡痛絕。中國司法機關對這類嚴重危害社會和公眾利益的違法犯罪分子依法懲處,正是為了維護公眾利益和法律尊嚴,為了更好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和正常的宗教活動。中國司法機關依法懲治犯罪,與宗教信仰無關,中國沒有人因為信仰宗教被懲處。當今世界,任何法治國家都不會容忍這類打著宗教旗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來源中國道家養生網 www.elev8cor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