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魏王弼注 第二十一至二十五章
欄目分類:玄門講經 發布日期:2017-05-23 瀏覽次數:次
二十一章
孔德之容,唯道是從。
孔,空也。唯以空為德,然后乃能動作從道。
道之為物,唯恍唯惚。
恍惚無形,不系之嘆。
忽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忽兮,其中有物。
以無形始物,不系成物,萬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曰恍兮惚兮,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也。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
窈冥,深遠之嘆。深遠不可得而見,然而萬物由之,其可得見,以定其真。故曰窈兮冥兮,其中有精也。
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信,信驗也。物反窈冥,則真精之極得,萬物之性定。故曰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也。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
至真之極,不可得名,無名則是其名也,自古及今,無不由此而成。故曰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也。
以閱眾甫。
眾甫,物之始也。以無名說萬物始也。
吾何以知眾甫之狀哉?以此。
此,上之所云也。言吾何以知萬物之始於無哉,以此知之也。
二十二章
曲則全,
不自見,則其明全也。
枉則直,
不自是,則其是彰也。
洼則盈,
不自伐,則其功有也。
弊則新,
不自矜,則其德長也。
少則得,多則惑。
自然之道,亦猶樹也。轉多轉遠其根,轉少轉得其本。多則遠其真,故曰惑也;少則得其本,故曰得也。
是以圣人抱一為天下式。
一,少之極也。式,猶則之也。
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
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
聽之不聞名曰希。下章言道之出言,淡兮其無味也,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然則無味不足聽之言,乃是自然之至言也。
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
言暴疾美興不長也。
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
從事,謂舉動從事於道者也。道以無形無為,成濟萬物,故從事於道者,以無為為君,不言為教,綿綿若存。而物得其真,與道同體,故曰同於道。
德者同於德,
得,少也,少則得,故曰得也。行得則與得同體,故曰同於得也。
失者同於失。
失,累多也,累多則失,故曰失也。行失則與失同體,故曰同於失也。
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
言隨行其所,故同而應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忠信不足於下焉,有不信也。
二十四章
跂者不立,
物尚進則失安,故曰企者不立。
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其在道也,曰余食贅行。
其唯於道而論之,若卻至之行,盛饌之余也。本雖美更可穢也,本雖有功而自伐之,故更為疣贅者也。
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混然不可得而知,而萬物由之以成,故曰混成也。不知其誰之子,故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獨立不改,
寂寞無形體也。無物之匹,故曰獨立也。返化終始不失其常、故曰不改也。
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
周行無所不至而免殆,能生全大形也,故可以為天下母也。
吾不知其名,
名以定形,混成無形,不可得而定,故曰不知其名也。
字之曰道,
夫名以定形,字以稱可言。道取於無物而不由也,是混成之中,可言之稱最大也。
強為之名曰大,
吾所以字之曰道者,取其可言之稱最大也。責其字定之所由,則系於大,大有系則必有分,有分則失其極矣。故曰強之為名曰大。
大曰逝,
逝,行也,不守一大體而已,周行無所不至,故曰逝也。
逝曰遠,遠曰反。
遠,極也,周無所不窮極,不偏於一逝,故曰遠也。不隨於所適,其體獨立,故曰反也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天地之性人為貴,而王是人之主也。雖不職大,亦復為大。與三匹,故曰王亦大也。
域中有四大,四大,道、天、地、王也。凡物有稱有名,則非其極也。言道則有所由,有所由然后謂之為道。然則是道稱中之大也,不若無稱之大也。無稱不可得而名曰域也,道、天、地、王皆在乎無稱之內,故曰域中有四大者也。
而王居其一焉。
處人主之大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法謂法則也,人不違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違天,乃得全載,法天也。天不違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違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於自然無所違也。自然者,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也。用智不及無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無形,有儀不及無儀,故轉相法也。道順自然,天故資焉;天法於道,地故則焉;地法於天,人故象焉。所以為主其一之者,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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