斫琴略說 哲學宗教文化意蘊
欄目分類:武當傳說 發(fā)布日期:2017-04-29 瀏覽次數(shù):次
中華琴學博大精深,包含琴理、音律、制曲、操縵、琴史、斫制等等種種,實乃一大學問,文獻之豐富、內(nèi)涵之深廣、哲理之精微,實非任何其他樂器可與比肩。以中華古琴之傳承及琴文化之哲理而言,謂之“文人琴”,有別于古今中外一切其他樂器種類。即以琴器之制作而言,也迥異于一般樂器之制造,遠超工匠技藝之域,而臻藝術創(chuàng)造乃至哲學、宗教之境。
上溯琴文化之源流,古琴之斫制被歷代文人尊為圣人之創(chuàng)造,有“伏羲造琴”、“神農(nóng)造琴”、“虞舜造琴”、“黃帝造琴”等傳說,其中以“伏羲造琴說”為多。
漢蔡邕《琴操》謂:“昔伏羲氏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
宋朱長文《琴史》謂:“昔者伏羲氏既畫八卦,又制雅琴。卦所以推天地之象,琴所以考天地之聲也。”
《禮記》中有虞舜造琴之文:“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
漢代桓譚《新論》中則謂“神農(nóng)造琴”:“昔神農(nóng)氏繼伏羲而王天下,上觀法于天,下取法于地,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削桐為琴,繩絲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焉。”
概言之,如明代《神奇秘譜》所謂:“琴之為物,圣人制之。”
而琴之作用,也非一般音樂藝術之娛樂,而有關社會教化及個人性靈修養(yǎng):“中國圣人治世之音,君子修養(yǎng)之物。”
可見古琴之斫制,自古以來,就不被當作是一般樂器技匠的工作,而被視為圣賢君子的精神創(chuàng)造乃至有哲學、宗教意蘊之文化行為。
“術業(yè)有專攻”,當熱愛古琴者在斫琴方面有突出成就,后世便稱為“斫琴師”,視作“造琴工匠”,最著名如唐代雷威、張越、宋代馬希仁、元代朱致遠、明代祝公望等。恰如歷代文人因其在琴、棋、書、畫或詩、詞、歌、賦方面的突出成就而易被后代稱為書法家、畫家、詩人、詞人一樣,實則他們在當時只是中國文化中的一個文人,在當時的社會體制中,許多還是朝廷要員,如歐陽修、蘇東坡、王安石、黃庭堅、耶律楚材等。斫琴也然。
我們通常認為造琴是琴工、琴匠之事,往往忽略了“文人參與斫琴”的歷史事實,由此也就難以深入體認“斫琴”作為一種文人之精神創(chuàng)造的文化哲學意蘊。古琴斫制將大自然中的朽木和蠶絲制作成璨發(fā)清虛曠遠之太古遺音的妙器、“君子修養(yǎng)之物”,給琴人和知音帶來深度的精神享受,實乃化腐朽為神奇的偉大創(chuàng)造。
歷代名琴的制作許多有文人參與,最早如東漢名琴“焦尾”,乃大文豪蔡邕與工匠共同所造,唐代名琴“響泉”和“韻磬”,乃宗室賢相李勉所造,李勉好琴,府中造琴數(shù)百張,后世流傳之“百衲”琴,即為李勉首創(chuàng)。古代文人斫琴的場景,至今在東晉顧愷之《斫琴圖》中仍可一見。更早期嵇康的《琴賦》,有頗多古琴材質、制作之內(nèi)容,可見當時文人對斫琴有相當了解。宋代有出家人造琴,著有《僧居月造琴法》。
歷代更有許多王公大臣參與造琴,如南唐忠懿王、隋蜀王楊秀、唐李勉、明寧王、衡王、益王、潞王、清祝鳳楷(桐君)等。近代文人譚嗣同(造“殘雷琴”)、道士吳浸陽造“六十四卦琴”,亦古代文人高士造琴之余緒也。當代斫琴名家李明忠,乃西安音樂學院碩士,藝術研究專家,亦古琴專家。
從上可見,古琴制造,有異于以技藝工匠為主的一般樂器制作,具有“文人參與”的獨特之處。由于文人之斫琴,古琴之制作,也便有了精神創(chuàng)造的文化內(nèi)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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