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宗教局著力推進宗教活動場所內部建設
欄目分類:國學資訊 發(fā)布日期:2016-06-29 瀏覽次數(shù):次
道行天下訊 近年來包頭市宗教局采取四項措施,著力推進轄區(qū)宗教活動場所內部建設,努力創(chuàng)建和諧、平安寺觀教堂。
一是努力推進學習型宗教場所建設。通過組織宗教場所負責人學習《宗教事務條例》,掌握教規(guī)教義,強化宗教界人士的法律意識和依法管理、依法活動意識,做遵紀守法的典范。
二是廣泛開展以“教風”為主題的和諧寺觀教堂建設,通過組織教務人員參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在場所內舉辦和諧寺觀教堂宣傳、教育、幫扶、慈善活動,形成“教風”建設的常態(tài)化。
三是指導宗教場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及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規(guī)范了“制度”“預案”模板,促進宗教場所健全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分工,并從財務管理、場所安全、火災預防、食品衛(wèi)生、防滲反滲、燃氣安全、人為破壞等多方面綜合設防,有效管理。
四是建立健全重大活動事前風險評估機制。凡宗教場所舉行大型宗教活動前兩周,要根據(jù)往年經(jīng)驗預估參加聚會活動人數(shù),組織教管會成員商議活動安全事項,制定安全預案,確保場所消防、供電、食品、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活動安全預案制定完成后需報屬地民宗局審查,由屬地民宗局對活動組織準備情況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形成風險評估報告。宗教場所大型活動期間,統(tǒng)戰(zhàn)、民宗、公安(國保)、街鎮(zhèn)等部門全部到位,協(xié)助宗教場所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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